汇金科技索赔案一审已胜诉 赵敬国律师团队提醒受损投资者可进行预登记索赔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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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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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部分投资者诉珠海汇金科技(维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科技”)证券虚假陈述一案,已有一审胜诉判决。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410820485)提示,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3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3月3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预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回顾本案,2025年7月4日,汇金科技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汇金科技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2025年8月8日,汇金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年8月22日,汇金科技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5号)。经查明,汇金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汇金科技在 2025年1月24日披露的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中,仅披露了本报告期内净利润为负值,未披露公司 2024 年年度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亏损且营业收入不足 1亿元将被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24年12月,汇金科技将尚未实际履行的9,037,382.29 元订单金额计入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剔除上述金额后汇金科技2024年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元,汇金科技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

  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汇金科技因2024年度业绩预告存在误导性陈述被处罚,受损投资者可通过“新浪股民维权平台”自愿预登记索赔。

  索赔条件:

  汇金科技:于2025年1月25日-2025年3月30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无论在2025年3月31日及之后是否卖出(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汇金科技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赵敬国律师,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执业至今,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红箭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潜股份索赔、奥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维权)索赔、紫晶存储索赔、泽达易盛索赔、安妮股份索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