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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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投资者诉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英飞(维权)、英飞拓,代码:002528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案持续推进。
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英飞拓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时效剩八个月,受损股民仍可起诉。(厉健律师专栏)
案情回溯,2026年7月18日,英飞拓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经查明,英飞拓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英飞拓(杭州)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普互联)系英飞拓全资子公司。2019年至2020 年,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通过虚构项目、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虚增(虚减)财务费用,虚增利润总额。英飞拓系统和新普互联上述行为导致英飞拓2019年至2020年分别虚增营业收入492,145,714.07 元、377,719,890.39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36%、7.21%;虚增利润总额84,364,260.79 元、48,132,915.93 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108.04%、44.72%。英飞拓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据公开消息显示,此前部分股民收到二审胜诉判决。
“我们已代理多批投资者起诉。”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0年4月30日到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英飞拓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ST英飞维权入口)
投资者索赔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股票对账单(2020年4月1日至今)、联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大智慧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