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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提示,文峰股份(601010)涉嫌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已经启动。
2026年7月17日晚,文峰股份(601010)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及文峰集团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文峰集团立案。
许峰律师认为,暂定在2024年4月30日到2026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文峰股份股票,并且在2026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
除了文峰股份投资者索赔案启动,许峰律师代理的农尚环境(维权)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法院立案,律师团队目前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农尚环境(300536)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的生效判决先例。
2026年7月10日,农尚环境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其中提及魏某等诉农尚环境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金额为173.12万元,诉讼进展为一审待开庭,管辖法院为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5日,农尚环境发布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经查,农尚环境存在以下违规事实:2024年4月29日,农尚环境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7,142.7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76.66万元,因2023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公司股票交易自2024年4月30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农尚环境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也未对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予以提示。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在2024年2月1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农尚环境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投资者不获赔没有任何费用。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