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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市之家
6月18日晚间,中电科数字(维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50,以下简称“电科数字”)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因在投资者互动平台发布关于卫星互联网业务的不准确、不完整信息,构成误导性陈述,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会秘书侯志平因未勤勉尽责,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两者合计罚没300万元。

01 违规详情:夸大卫星互联网业务,实际收入占比不足0.1%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年12月17日至31日期间,电科数字多次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信息,称“在卫星互联网领域,子公司柏飞电子主要提供星载高性能计算、AI智算及射频传输三类产品”,并称“已成功构建了全国产化的解决方案”。上述信息发布后,公司股价从2025年12月初约25元一路攀升至2026年1月12日最高35.98元/股,区间涨幅超过40%。
然而,监管调查显示,真实情况与宣传口径存在巨大落差。上海证监局查明,电科数字所称的三类产品实际系柏飞电子为客户开展特定研究提供的产品,产品收入占公司整体业务比重不足0.1%。柏飞电子交付的产品中,软件不涉及卫星互联网核心应用层软件,硬件选型、设计主要由客户负责,相关技术成果归属客户。所谓“全国产化解决方案”,仅指产品使用了国产化元器件,与卫星互联网领域的解决方案存在较大差距。
2026年1月13日,上交所对电科数字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4月4日,证监会正式启动立案调查。5月,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6月18日,上海证监局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
上海证监局认定,电科数字未准确、完整披露柏飞电子在相关产品开发中的实际参与情况、产品所处开发阶段、产品收入占比较低、后续发展存在不确定性等情况,致使或者可能致使投资者作出错误判断,具有误导性。该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行为。时任董秘侯志平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主管负责人,负责审批案涉信息发布,但未能勤勉尽责审核涉及市场热点的信息。
02 时任董秘侯志平申辩失败
处罚落地前,电科数字及侯志平均递交了陈述申辩材料。公司主张“案涉发布信息不存在误导投资者情形”“未造成股价波动”“已及时整改”,请求免予处罚。侯志平则辩称主观上不存在误导投资者的过错,客观上已勤勉尽责。上述申辩理由均未被上海证监局采纳。
资料显示,侯志平自2012年11月起担任电科数字董秘,任职近14年。2025年其税前薪酬为98.58万元。2026年4月29日,侯志平因个人原因辞去董秘职务,但仍留任副总经理。在股价上涨期间,侯志平曾于2025年12月25日至26日减持公司股份48,300股,减持总金额约138万元。
此次处罚正值监管层持续整治上市公司“蹭热点”乱象之际。6月17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严查严处借科技之名蹭热点、炒概念、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从4月4日立案到6月18日处罚落地,电科数字案仅用时约两个半月。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国大陆IT行业首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是央企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6月18日收盘,电科数字股价报19.59元/股,总市值为133.3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