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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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12日晚,“便携按摩器第一股”倍轻松(维权)(688793)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随着罚单的出炉,针对倍轻松的投资者索赔也正式进入了诉讼的窗口期。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依据预处罚,索赔条件更新为于2024年1月1号-2025年12月2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5年12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即可加入索赔。
从处罚告知书来看,倍轻松存在两大违法事实:一是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是未及时披露重大担保事项。
具体来看,2024年期间,马学军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通过多种隐秘手段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马学军三次指使倍轻松向孙公司转账开立定期存单,并以此为公司外部关联方(绍兴茂睿、捷威企业、浙江安臻)提供质押担保,涉及金额分别为3024.75万元、3010.50万元、3022.50万元。而这些资金最终均由马学军使用。
监管基于此拟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合计罚款1010万。截至2025年5月,实控人马学军已归还上述占用资金。
虽然公司表示相关占用资金及担保责任已解除,但这仅能作为处罚幅度的参考,并不能免除此前因信披隐瞒导致投资者“踩雷”的民事赔偿责任。
随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下达,后续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落地后,诉讼程序将即刻加速。符合索赔要求的投资者可尽快参与索赔,尽早提交立案。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维权)、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维权)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