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尔达遭证监会立案 投资者或有机会索赔_新浪财经_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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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3月13日晚间,利尔达(维权)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公司董事长叶文光先生;公司董事、总经理陈凯先生)于2026年3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叶文光及陈凯立案。

  此前在2026年1月30日利尔达曾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利尔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2023年部分费用、收入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导致公司相关年度营业收入、期间费用、营业外收入、资本公积等科目数据不准确。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的相关规定,就上述情况涉及的前期会计差错对已披露的2019年-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进行更正。此次利尔达遭证监会立案,尚不清楚是否与此前的会计差错事宜有关。

  业绩方面,利尔达2026年2月27日晚间披露2025年业绩快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2亿元,同比增长24.17%;归母净利润4915.33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2694.2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79%。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利尔达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6年3月13日之前买入利尔达,且在2026年3月1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利尔达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利尔达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